政府要求对今年以前立项并开展建设的住宅项目进行整改,以实现业主用电“一户一表”。目前,开发商及业主就整改是否为强制要求及整改费用由谁承担存在争议
用电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四川省成都市政府今年全面推行的电表“一户一表”惠民工程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和好评。然而近期,记者陆续接到成都市部分楼盘业主反映称,因开发商并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一户一表”整改,他们因此拒绝收房。开发商该不该进行“一户一表”整改?整改费用由谁出?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业主反映
小区电表未实现“一户一表”
富丽锦城小区是四川蓝光和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公司)在成都市开发的一个住宅项目,目前正在交房。近日,该小区4栋业主梁先生及另外一名业主通过致电及在中国消费网四川频道上留言的方式向记者反映称,由于该小区并未达到政府规定的电表“一户一表”的要求,他和许多业主拒绝收房。蓝光公司在成都市开发的富丽东方、富丽花城、凯丽美域等小区的业主近日也向记者反映了同样的问题。
业主们要求维权的依据是《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成都电业局关于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建设标准及实施意见的通知》(即成办发〔2007〕96号,以下简称96号文)。该文件于去年10月31日下发、今年1月1日实施,其中第3条第7款规定:“对于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开展建设工作并将于2008年1月1日后交付使用的住宅,由于未严格履行上述建设要求,应进行必要的整改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现一户一表贸易结算。”
记者调查发现,上述住宅项目都是今年1月1日前立项并开工建设的。9月3日,蓝光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杨斌向记者证实,因“一户一表”问题而拒绝收房的业主的确不少,不过小区已通过成都市电业局验收,说明这些项目已达到交房条件。记者事后从成都市电业局得到证实,对上述今年1月1日已立项并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该局并未按照96号文第3条第7款的规定进行验收。
电力部门表示
“一户一表”让业主受惠
业主为何如此关注“一户一表”问题?记者调查发现,这与成都市目前两种电费贸易结算方式并行、两种电价政策并存有关。两种结算方式分别为总表结算、“一户一表”结算,前者即电业局只针对小区总表进行结算,如何分摊是物管与业主间的事;后者即电业局直接与业主结算,没有物管这一中间环节。相应地,电价也有两种标准,即针对总表结算方式终端用户执行的统一标准为每度0.5224元,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