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00元左右的税,减少了近一半。
王先生问:五一前,我们全家四处看房,终于在川师附近买了第一套房子,面积100平方米,价格是4780元/平方米,现在该缴多少税?
答:按以前的标准,王先生需要缴纳3%的税,大约是14340元。新标准实施后,王先生需要缴纳7170元,享受了优惠政策后的税足足少了7000多元。
刘小姐问:我在城西三环外买房,因为首次买房可以享受优惠,现在打算把房子写成父母的名字。这样可以少缴多少税费?
答:刘小姐说她要买的房是5500元/平方米,面积140平方米。由于她名下已经有房子了,如果用她的名字按以前的标准计算,她需要缴纳23100元的税。现在新的标准实施后,如果是改成首次买房的她父母的名字只需要缴11550元左右。可以少缴1万多元的税。
陈小姐问:4月初买的房是否能享受这个优惠?
答:新的普通住房标准是于4月20日开始执行的,新建商品房是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是以受理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陈小姐如果是在4月20日前就合同备案的,就不能按新标准缴税。 (于婷)
新闻背景
平均交易价上调了
2005年5月30日,成都公布了普通住房具体标准,凡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公布的同一范围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倍以下”三大条件的住房,首次购房者将可享受普通住房的税收优惠,即减半征收契税,由3%减为1.5%。
近日,成都市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情况,经市政府同意,调整了五城区(含高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此次新标准的调整,其“容积率”和“建筑面积”标准没有发生变动,仍然以“容积率1.0”和“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为界限。调整的是在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方面:二环以内,由3780元/平方米变成5780元/平方米;二环至三环之间,3400元/平方米变成5080元/平方米;三环以外,3270元/平方米变成4730元/平方米。“以这三个数位基数,凡是在其1.4倍以下的价格都是属于享受契税优惠的范畴。”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举例说,比如以二环路以内为例,其标准为5780元/平方米,买房价格在5780×1.4=8092元/平方米以下,且容积率和建筑面积都符合规定的房屋,都可以享受到政府的税收优惠。
“调整普通住房标准主要目的是通过宏观调控使普通购房者享受到相关税收优惠,减轻购房者的负担,通过普通住房标准及相关税收调控、引导市场理性消费”,该负责人表示,新标准的出台,将在一